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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-07-01 17:23:15 fjj
重点实验室专职人员管理办法 实验室专职人员实行坐班制,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并尽职尽责、做好实验室管理工作。专职人员认真按照工作程序开展工作,无旷工和迟到早退记录时,按月全额发放岗位津贴,对上班迟到、早退,上班时间不履行职责的人员,根据情况扣除部分或全部岗位津贴,情节严重的报有关领导进行处分。 一、 岗位设置 实验室设主任1人(兼职),副主任2人,固定学术队伍10人,科长2人,副科长2人,科员4人。 二、 岗位职责 实验室主任职责:负责实验室发展目标、发展方向、发展计划的制定;实验室重大项目的组织申报和实施;实验室运转经费的管理。 实验室副主任职责:协助实验室主任制定实验室发展目标、发展方向、发展计划;制定实验室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;主持实验室的日常工作。 条件设备科科长职责:负责全科日常管理工作,包括考勤,仪器设备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;处理实验室日常运转中出现的问题。 副科长职责:负责管理好其专管的仪器设备并协助科长做好实验室日常管理工作。 科员职责:负责管理好其专管的仪器设备;完成实验室安排的其它任务。 三、 岗位津贴发放办法: 重点实验室专职人员按月发放岗位津贴,发放办法参照校政发[2002]115号文件“云南农业大学校内津贴分配试行办法”执行,岗位津贴从实验室运转费中支付。 四、 违反劳动纪律处理试行办法 1. 每迟到或早退10分钟扣 10元; 2. 无故旷工1天扣100元,旷工2天以上扣发本月全部津贴; 3. 上班未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者,1次扣20元,2次扣50元,3次扣100元,3次以上扣发本月全部津贴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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