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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-07-01 18:00:13 fjj
重点实验室运转费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实验室运转费的管理,提高运转费的使用效益,特制订本管理办法。 一、 根据云南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公室对运转费的使用要求,本室的运转费30%用于建立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、50%用于实验室仪器设备维修和配件的购买、实验设施等条件建设、15%左右用于实验室学术年会、学术委员会会议、实验室评估、购买文献资料等、5%左右用于其他,主要用于具有发展前景,而尚无科研经费的年轻学者科研启动费。 二、 运转费由实验室主任掌握使用。 三、 运转费下拨后入学校计财处统一管理,单独立帐户,实行专款专用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此项经费。 四、 实验室设报帐员 1 名,负责到校计财处报帐,并建立自主的流水帐,以便与财务处会计对帐,每年年终向实验室室务委员会作运转费使用情况报告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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